记者了解到,尽管广州燃气管道长度达6600多公里,管道燃气用户总数140多万户,年销售天然气将近9亿立方米。但管道燃气普及率仍然不高,与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全市仍有近250万户居民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这不仅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不便,也给城市燃气使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通告提出,凡具备管道燃气供气条件的居民住户、餐饮单位、公共服务单位等,均应使用管道燃气;禁止在禁燃区内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符合管道燃气安装条件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环保部门要求将原有锅炉改用天然气;禁止在已配套管道燃气供应设施的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禁止在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供气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停止使用。
按规划,2014年至2016年,广州将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30万户,使全市超过70%的居民住户使用上管道燃气,工业企业和商业用户天然气使用率逐步上升,并实现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用气价格“同城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