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山县湘渝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州发改价商〔2021〕413号 龙山县发改局: 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7〕115号)、《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848号)和湖南省发改委、湖南住建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329号)规定,经成本审查并报州人民政府审定,现核定龙山县湘渝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 龙山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表项 目 | 用气量 | 气价 | |
(元/m3) | |||
居民生活用气 | 第一阶梯 | 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 | 3.66 |
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 | |||
第二阶梯 | 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 | 4.39 | |
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的 | |||
第三阶梯 | 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 | 5.49 | |
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 | |||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4.03 | ||
非居民生活用气 | 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