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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燃气下月涨价 实行阶梯气价
2014-08-06 14:04
 9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并实行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同时修改完善现行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与此前提交听证会的方案比,最终方案中的气价调整幅度低了、第一档用气量多了。第一档天然气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0-310立方米,气价每立方米提高0.5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0元。

  此前听证会建议得到响应

  居民燃气价格调整时,第一档涨幅能否降低一些,年用气量能否放宽一些?在7月18日举行的听证会上,有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这样的建议。昨天,上海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对外公布。记者发现,听证会参加人的上述呼声有了回应。

  首先,天然气价涨幅缩小了。其中,第一档天然气气价每立方米提高0.50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0元。这一方案比听证会时每立方米上调0.52元的方案有所下调。第二、三档气价分别为每立方米3.30元和4.20元。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此次,第一档用气量增多了。据悉,此前,提交听证的方案中,三档用气量分别为0-290(含)立方米、290-500(含)立方米、500立方米以上。结合本市实际,调价最终方案将第一档气量增加至31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310-520(含)立方米,第三档对应户年用气量为520立方米以上。

  此外,居民人工煤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5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1.25元调整为1.30元。

  下月首次抄表按老价格算

  上海居民阶梯气价将于9月1日起实施,实施周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燃气部门表示,9月1日以后,按照原抄表周期,第一次抄表按照调整前的气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照调整后的阶梯气价结算。但阶梯气价的结算周期从第一次抄表日开始计算。

  预付费的IC卡金额表用户,按结算周期内的实际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预购买量的IC卡立方表用户,按照实际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在阶梯气价方案实施之前已充值的存量,不计入阶梯气价的周期总量。

  此次价格调整的实施范围为本市各燃气销售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居民天然气用户,包括市房管局及相关机构审批认定的成套公租房、廉租房居民用户。

  “一户多人口”可申请增基数

  据悉,户籍人口5人(含)以上的居民家庭可申请年度增加150立方的气量基数; 户籍人口7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请选择年度增加150立方的气量基数,或选择按3.05元/立方米气价执行。

  市发改委还表示,在下一次调整有关社会保障标准时,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统筹考虑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因素。这次修改完善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将联动条件修改为当本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4%,将联动周期修改为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12个月。

  结合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社会公开成本信息情况。

  上海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表

  分档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价格(元/立方米)

  第一档 0-310(含) 3.00

  第二档 310-520(含) 3.30

  第三档 520以上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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