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经测算,市物价局决定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这次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幅度为:由现行4.35元/立方米调整为4.20元/立方米,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后,将不同程度减轻我市工商用气企业运营成本负担,同时实现了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三步走”的目标,基本实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也意味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破冰之旅”。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不涉及居民用气,居民用户及享受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各类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户不受影响。
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6月起下调
2015-06-01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