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度电补贴”让分布式光伏迎来新机遇
2012-10-20 20:53
  工控摘要: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其官网公布《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首批示范区将在若干城市相对集中安排,每个省(区、市)支持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0兆瓦;且要求“各省(区、市)能源称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上报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方案”。

  补贴模式变为“度电补贴”
  
《通知》特别强调,国家对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这意味着分布式发电补贴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据了解,在此之前,支持分布式光伏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政策,一直采用对初始建设投资进行补贴的“事前补贴”模式,这种变化可看做国家能源局在认识到“事前补贴”容易导致骗补、电站寿命短、监管不力等问题后的改进之策。

“此次度电补贴改革是个强烈信号,这将成为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必然趋势。”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宁夏也正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编写实施方案。“初步打算申报3个项目,总规模为500兆瓦,主要建设在我们宁夏生态移民社区的屋顶上。”前述宁夏发改委人士说。

事实上,《通知》提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是将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应用与规模化示范相结合的做法,这既有利于分布式发电系统的推广,又有利于形成规模化应用的良好政策效应;对主管部门而言,此做法也更便于操作和管理。因此,可将其视作国家对分布式光伏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由于《通知》体现政策与现行金太阳示范工程政策均为支持分布式光伏系统,且更科学合理,故此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金太阳示范工程政策可能会与实行度电补贴模式的“规模化应用示范”政策合二为一,最终形成统一的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政策。

“这并不奇怪,金太阳政策2009年实施之初,也仅是定位为支持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并提出了实行2—3年的预期;如今看来,这一政策已步入第4个年头。”前述人士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

 或迎来分布式光伏黄金期
  
《通知》中关于“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的表述也引发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和丰富联想。

在一位行业资深人士看来,这一表述有望开启“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电网平衡”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新时代。“德国就是这样的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用户安装双向电表,既显示卖给电网的电量,又显示从电网购买的电量。”这位资深人士介绍说,“而卖给电网电量和从电网购买电量分别按照光伏标杆电价与市场电价结算。”

相对于以往金太阳示范工程政策,这无疑是一个巨大进步。因为根据前者,虽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用户可将用不了的电量卖给电网,但只能按照较低的当地火电燃煤机组脱硫发电上网价格进行结算。

《通知》还要求,电网企业要配合落实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本着简化程序、便捷服务的原则,规范并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标准和管理程序,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应用。

对此,有知情人士对本报透露,国家电网公司日前已形成《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工作的意见》(草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待批。

其中提出了诸如“装机容量300KW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时,可向地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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