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出“广州市地下城镇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普查项目”采购公告,拟花700万元聘请有资质单位对广州全市地下燃气管网安全隐患进行普查。
在公告中,广州城管晒出了43种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各位街坊快看看自己身边有没有类似隐患吧。
燃气场站类安全隐患
一般隐患
1、与工业企业铁路的间距小于20m。
2、与其他公路间距小于10m。
3、场站集中放散装置放散管与架空电力线路的间距小于1.5倍杆高。
4、场站集中放散装置放散管与架空通信线路的间距小于1.5倍杆高。
重大隐患
5、与1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的间距小于30m。
6、与100人以下的散居房屋的间距小于30m。
7、与相邻厂矿企业的间距小于30m。
8、与爆炸作业场地(如采石场)的间距小于300m。
9、与国家铁路的间距小于30m。
10、与高速公路的间距小于20m。
11、与35kV 及以上独立变电所的间距小于30m。
埋地管类安全隐患
一般隐患
12、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的净距小于0.3m且没有采用绝缘隔离措施;或者与非金属管道最小净距小于0.5m的;管道与线缆交叉净距小于0.5m。
13、带套管穿越铁路时,套管顶部最小覆盖层厚度自铁路路肩向下小于1.7m,自地面或边沟向下小于1.0m;带套管穿越铁路时,位于公路或铁路附近低洼处管道埋深小于0.9m。
14、管道直接穿越铁路时,管道顶部与铁路距离小于1.2m。
15、管道直接穿越公路时,管顶与公路路面距离小于1.0m。
16、钢质管道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管道交叉或者穿越有工业废水和腐蚀性的土壤。
17、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支护、水工保护破损,架空段腐蚀严重的。
18、钢质管道受交直流干扰,且没有采取排流措施的,或采取措施后仍没有达标的。
19、管道路由被围蔽,超高压、高压和次高压管道管壁外缘两侧5m(含)以内,中低压管道管壁外缘两侧0.7m(含)以内被民房、围墙、棚圈等建构筑物占压,且建构筑物内从事可能影响地质稳定的活动或有密集人员聚集的。
20、管道周边内发生地质灾害,暂未危及管道,但经评估有可能影响管道安全的。
21、外露或凸出路面的管道。
22、管道上方有垃圾焚烧。
23、钢质管道与10kV 铁塔或电杆的接地体距离小于1.0m。
24、钢质管道与35kV 铁塔或电杆的接地体距离小于3.0m。
25、钢质管道与110kV 铁塔或电杆的接地体距离小于5.0m。
26、钢质管道与220kV 铁塔或电杆的接地体距离小于10.0m。
27、钢质管道与10kV 电站或变电所的接地体距离小于5m。
28、钢质管道与35kV 电站或变电所的接地体距离小于10m。
29、钢质管道与110kV 电站或变电所的接地体距离小于15m。
30、管道与220kV 电站或变电所的接地体距离小于30m。
31、存在20人以上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占压管道,且占压建设年限10年以上的管道。
32、高度超过2m的垃圾、余泥占压埋管道。
33、大型机械设备、重型车辆占压管道。
34、管道路面标识标示丢失、破损、错漏。
重大隐患
35、管道直接与城镇雨(污)水管涵、热力、电力、通信管涵交叉且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的。
36、建设年限30 年以上穿越公路铁路的燃气管道,且无法检测,难以维修的。
37、穿越公路、铁路段的钢质管道且阴极保护失效的。
38、超高压、高压、次高压管道管壁外缘两侧5m范围内、中低压管道管壁外缘两侧0.7m范围内存在机械开挖、钻孔、爆破等第三方施工行为。
39、管道周边发生地质灾害,已对管道稳定造成影响的。
40、管道腐蚀环境发生变化,管道周边有严重腐蚀物排放,或有突发性的强酸、强碱排放,未能实施有效控制的。
41、超高压、高压管道管壁外缘与民房间距不足5m,次高压管道管壁外缘与民房间距不足3m,中低压管道管壁外缘与民房间距不足0.7m。
42、存在30人以上经常滞留的场所、建构筑物,且占压建设年限20 年以上的管道。
43、埋地燃气管道周边检测到有可燃气体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