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30·60目标”的提出明确了风电发展的方向,风电将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主力军,迎来大发展的机遇期。但即便如此,我们也无法“躺赢”,因为阻碍产业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
开发规模如何保证,开发空间如何布局?“十四五”,风电要实现每年5000万千瓦以上的新增装机,如何布局开发空间是最大的问题。为此,“三北”“中东南部”“海上”,“三驾马车”缺一不可。
“三北”地区风电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送出和消纳。“十四五”,对于“三北”地区来说,面对更大的装机规模,依靠特高压外送难以在短期内解决风电消纳问题。而逐步压低火电厂,尤其是自备电厂的发电量,将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伴随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加快碳减排进程,今后每个企业在发展中,都需要将“碳”作为重要的考量。而风电既是零碳的,也将成为最便宜的电力。这种稀缺资源,可以吸引对低价、清洁电力需求量大的产业向“三北”地区转移。“三北”地区应当立足于将风电零碳便宜的“价格洼地”,转变成工业企业的“价值高地”。
中东南部风电发展的最大症结在于开发建设用地方面的束缚。风电是最节地的发电技术。现在广泛使用的圆锥塔筒,地下基础部分深埋至少2米,不会影响耕种,而露出地面的承台部分占地不到100平方米。以5MW机组为例,开发1亿千瓦装机需安装2万台机组,占地200万平方米,即3000亩,占地非常少。现在,风电用地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希望国家能够给予更为灵活、更具弹性的用地政策。风电凭借经济性高、占地少、环境友好等优势,可以助力乡村振兴。接下来,我们应推动在更多村庄安装风电机组,以此盘活乡村的土地资源、旅游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
海上风电“国补”取消后,产业怎么走?当下,海上风电还不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仍需政府提供适当的支持,助推其在未来三年内过渡到平价上网。目前,仅有广东提出了地方补贴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希望中央和沿海省份能够出台扶持政策:加强统筹规划,坚持集中连片开发,单体项目规模应不低于100万千瓦;送出系统工程由电网负责投资,成本纳入输配电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重点产品与项目的开发,实现跨越式创新;成立海上风电发展促进基金,推动项目长期贷款利率降至3%以下。
如何构建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竞争秩序?当前,行业中出现了不好的势头——设备“价格战”。如果大家是基于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价格比拼,显然无可厚非。最怕的是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质量和可靠性一定是行业发展的底线。另外,在很多项目开发中存在“以投资换资源、以资源换订单”的做法,而并非基于质量、技术、成本来择优挑选设备供应方,不利于推动技术进步。怎么解决?只能寄希望于政策的约束和健康市场环境的形成。
平价时代行业需要什么样的政策支持?针对价格机制、规模指标管理、绿色电力消费、降低非技术成本等方面,都需要尽快完善政策。以平价项目的价格机制为例,在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以市场为基础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风电项目并网时的火电指导电价为准,签订长期购电合同。同时,继续执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保障平价项目优先发电、优先上网。为推动绿色电力消费,需将配额制提升至法律层面,使开发风电的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此外,风电已经实现平价上网,在用地、并网与消纳都能解决的前提下,各省没有必要再控制建设规模指标。
另一个问题是,走向100%可再生能源后,电力系统怎么办?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意味着风、光在未来电力系统中的占比将高于80%,甚至达到100%,这对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首先需要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跨省区的联络线路建设,提高跨省区的电力交换交易能力;二是提高配电网的智能化水平,整合分布式电源、储能、负荷等资源,进行协同化运行控制和市场交易。其次应当加快灵活性电源建设。一方面,充分利用电力系统内传统电源的灵活性资源;另一方面,发挥各类储能技术的优势来满足不同时间尺度上的调度需求。此外,还需建立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并网需要的市场化机制。借助能源互联网技术构建下一代智能电力系统,电力能够按照市场需求实时定价,从而回归真正商品属性,价格将取代频率成为调节供需平衡的有效信号,从之前的供应按需求调整变为需求“随风而舞”“随光而动”。
悲观者发现问题,赢得掌声;乐观者解决问题,赢得未来。希望全体风能人都是乐观主义者,用乐观主义精神去迎接呼啸而来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