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研究报告》基于对区域、城市、社区三个层次的研判,建立了碳中和定量的评估模型,实现对规划设计方案的预测评估和技术支撑。
粤港澳大湾区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不断提速能源转型步伐。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实施多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优化能源利用结构,各类资源要素实现畅通、高效流动,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沿。
提升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水平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对于生态环境提出更高要求,相应对于能源消费约束也日益趋紧。天然气则是粤港湾大湾区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力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2月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推进珠三角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新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依托国家骨干天然气管线布局建设配套支线,扩大油气管道覆盖面,提高油气储备和供应能力。
广东省提升天然气的供给能力将带动粤港澳大湾区能源结构的优化。目前,广东省天然气主干管道总里程约3630千米。2020年,广东省新增投产天然气主干管道和国家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约815千米,实现天然气主干管道通达全省21个地市的目标任务。
5月26日,广东省政府举行的介绍《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指出,目前,广东省正在加快建设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深圳迭福北应急调峰站、潮州华瀛LNG接收站等一批陆上跨省管道和进口LNG气源项目。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在建天然气主干管道长度为548千米,规划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约超过1700千米。
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将有力推动管网互联互通水平的提升。《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按照全省一张网理念,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
4月29日,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首批项目(韶关段、梅州段、清远段)开工。县县通工程全长1050千米,预计2022年底全面建成。
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还提出,研究完善广东对香港、澳门输电网络、供气管道,确保香港、澳门能源供应安全和稳定。
夯实深水天然气资源开发能力
海洋油气产业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带来新动能。海上天然气资源是粤港澳大湾区能源领域转型发展的蓝色引擎。4月28日,中国海油联合中电集团、深圳能源、西门子能源共同发布《合作创新,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能源转型》倡议书。倡议书发布会提出,未来五年,中国海油将进一步加大粤港澳大湾区能源转型投入,聚焦天然气开发、LNG接收能力建设、新能源利用、碳捕捉与封存等方面,加快推进气化珠江工程等一批重点示范工程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夯实深水油气资源开发能力,在海洋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屡获佳绩。
南海东部海域流花29—2气田于5月6日顺利投产,该气田为我国首个投产的自营深水气田,所产天然气在珠海登陆后汇入陆地管网,可满足约800万居民的用气需求。
5月29日,深海一号能源站顺利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工作,整套生产装置已具备投产条件。深海一号能源站用于开发深海一号大气田,该气田是我国海域自营深水勘探的第一个重大油气发现。深海一号大气田预计于今年6月底正式投产,高峰年产气量超过30亿立方米,可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四分之一的民生用气需求。
可见,广东省已形成沿海进口LNG、陆上跨省管道天然气、海上天然气等多源互补、就近供应的供气格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原专员谢国兴认为,广东省形成多源互补、就近供应的供气格局对粤港澳大湾区能源转型发展的带动作用很大,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天然气替代煤、石油,有效实现能源低碳转型。二是有利于天然气价格持续下降,使其更具经济性,为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创造条件。三是多种气源的接入有利于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的提升。四是有助于氢能经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是氢能经济示范区,利用天然气制氢可以满足氢能发展需要,利用天然气管道输氢可以扩大氢能使用领域,同时起到储能的作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核电制氢的发展。
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广东省和深圳市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对于规范、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2013年12月,广东省正式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此后,广东在全国率先探索部分配额实行有偿分配,率先推出碳排放配额在线抵押融资业务和碳交易法人账户透支业务,完成国内第一单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线上交易。
截至2020年12月,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69亿吨,占全国碳交易试点的38%,累计成交金额34.89亿元,占全国碳交易试点的34%,均位居全国第一。
对于未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支持碳排放权交易所规范发展,为碳排放权合理定价,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今年以来,深圳市持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3月1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就《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化碳交易在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协同减排作用,有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3月25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深圳市碳排放管控单位作出调整:8家发电企业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不再参与深圳地方碳市场;剔除59家不宜继续纳管企业;新增51家企业进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控范围。此外,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还对统计指标数据报送、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报告报送、核查质量管理、配额履约等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与规范。
深圳市司法局于6月10日就《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立碳排放交易基金,政府储备配额有偿分配获得的资金收入纳入碳排放交易基金管理,用于支持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温室气体削减重点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能源市场分析研究部副主任姜大霖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在区位条件、经济水平、创新要素及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改革开放和政策机制探索创新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具备未来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在我国率先开展的七大碳市场试点建设中,广东和深圳碳市场试点体量不同,在碳市场试点中纳入的行业、部门及交易机制设计方面也各有特色。
对于未来进一步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姜大霖建议,一是要继续发挥国内市场政策与体制机制改革排头兵的作用,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电力市场等各类市场化政策机制的深入链接与有效协同,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价格体系,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改善相协调,持续推动内部统一大市场的深度融合。二是要继续发挥对外更高水平开放合作窗口的作用,率先在碳价格形成机制、碳减排核定标准与认证等方面与国际先进市场全面对标和逐步衔接,紧密结合并充分发挥本区域产业经济、科技创新及政策机制等多方面优势,积极探索发展以碳市场为依托的绿色金融,如设立碳排放交易基金、引入碳普惠创新体系等,逐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与碳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