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9月1日起,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增0.08元/立方米,阶梯气价及特殊用户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普通居民用户第一至第三阶梯用气价格,将由原来的2.65元/立方米、2.95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调整为2.73元/立方米、3.03元/立方米、3.33元/立方米。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第一阶梯的用气价格按1.64元/立方米执行,第二、三阶梯执行普通居民用户相应的阶梯气价;学校、部队营区、养老福利机构以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的用气价格按2.88元/立方米执行;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价格按2.73元/立方米执行。
据了解,上游供气价格已于今年4月1日起全面上调,按照《秦皇岛市城市区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的规定,经严格测算而进行的合理顺价,对秦皇岛市居民用户实际影响极小,按平均实际用气量估算,每户每月增加不到1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