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13006 证券简称:深燃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参股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分配2013年度现金股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5月14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根据该决议,广东大鹏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206,952,068.10元。本公司持有广东大鹏公司10%股权,可取得现金股利为120,695,206.81元,较2013年本公司从广东大鹏公司取得现金股利104,626,357.58元增加16,068,849.23元。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对投资广东大鹏公司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根据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本公司确认2014年5月新增加投资收益120,695,206.81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