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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天然气拟涨价0.52元/立方米 并同步实施阶梯价格

   日期:2014-07-04     评论:0    
核心提示:上海准备对居民燃气适当调高价格,并对天然气实行阶梯价。  东方网7月4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上海市发展改革
  上海准备对居民燃气适当调高价格,并对天然气实行阶梯价。
上海准备对居民燃气适当调高价格,并对天然气实行阶梯价。

  东方网7月4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昨日宣布,居民天然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调整为3.02元;人工煤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06元,调整为1.31元;居民天然气拟同步实施阶梯气价,已经初步拟出两种方案,第一档用气量的上限为每年290立方米。

  根据该方案,全市八成天然气居民用户平均每月增加支出不超过12.5元。

  7月18日,市发改委将在上海科技(600608,股吧)馆举行上海市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等听证会结束,市发改委将结合社会各方意见,修改完善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后,上报上海市政府审定。

  燃气公司去年亏损2.37亿

  上海现有居民燃气用户约591万户,其中,居民天然气用户约558万户,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浦东、市北、大众、金山等销售公司的居民用户约占全市居民用户总量的87%,其余居民用户由多家郊区区域性公司提供销售服务;另有居民人工煤气用户约33万户,主要由市北和大众两家公司提供销售服务。

  然而,作为资源稀缺型城市,上海市所需的天然气均需从外部输入。近年来,上海市大力引进国内外天然气资源,逐步淘汰人工煤气。经2006年听证会等形式多方面听取社会意见后,上海市在2008年调整了居民燃气销售价格,且建立了居民用户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按照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当上海市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或人工煤气制气原材料成本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24个月,可按相应的联动机制公式计算居民用户天然气和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联动水平。

  受气源结构和气价变化影响,目前上海市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相比上一轮调价时对应的门站价格(天然气门站是长输管线终点配气站,通过其对管道天然气净化、调压后输送到城市门站及专门的用气点。天然气门站价格包含了气田的出厂价格、长输管线的管输价格)涨幅高达37%。同时,人工煤气制气原材料成本的涨幅已超过8%。

  经上海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队监审,按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审,由于购气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2011-2013年,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续亏损。截至2013年末,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6.91亿元,净资产为78.52亿元。2013年度,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销售收入81.06亿元,购置或生产成本71.71亿元,输配费用8.39亿元,期间费用及税金附加等10.04亿元,主营业务利润亏损9.07亿元,其他的业务利润等弥补后,净利润亏损2.37亿元。

  煤气拟上调0.06元/立方米

  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拟按照现行居民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测算调价水平,主要用于弥补购气成本,疏导自

  2013年度,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销售收入81.06亿元,购置或生产成本71.71亿元,输配费用8.39亿元,期间费用及税金附加等10.04亿元,主营业务利润亏损9.07亿元,其他的业务利润等弥补后,净利润亏损2.37亿元。

  2008年以来积累的上下游价格矛盾。

  按居民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公式测算,结合成本监审情况,上海居民天然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2元,调整幅度约为20.80%。按照上海市80%天然气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不超过24立方米测算,平均每户每月增加支出不超过12.5元。

  居民人工煤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06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1.25元提高到1.31元,调整幅度约为4.80%。按照上海市人工煤气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38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约2元。

  阶梯气价有两种方案

  除调整居民燃气价格外,上海市拟同步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气价。

  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居民用气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根据上海市信息中心的统计和分析,在剔除零度表等因素后,将户均年用气量汇总排序分析,统计得出第一档用气量为290(含)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用气量为290-500(含)立方米,第三档为5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价按年度分档气量结算,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根据本次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水平和分档气量,本次听证会按照三档阶梯的不同比价关系初拟两个方案。

  方案一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规定,第一、二、三档价格水平的比价关系为1:1.2:1.5;方案二考虑到上海市居民用气主要用于炊事、沐浴等基本生活,少量用于采暖,消费弹性较小,为适应本市气候变化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趋势,减少对居民用户的影响,将第二档、第三档价格与第一档的比价分别同幅下调0.1,即各档气价的比价关系调整为1:1.1:1.4。

  由于上海市人工煤气将于2015年底前逐步完成退出,人工煤气目前的计价方式不作调整,待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天然气用户后,即按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价格联动机制条件或放宽

  为及时反映国内外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缓解上下游价格矛盾,拟进一步完善本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具体为:将原有“当本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24个月,则按照相应的联动机制公式计算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水平”的联动条件,调整为“当本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4%,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12个月,则按照相应的联动机制公式计算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水平”。

  家庭人口多有优惠

  此外,相关部门初步考虑,5人(含)及以上的家庭,可申请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7人(含)及以上的家庭,可申请选择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或者选择执行第一、二档平均气价。

  据悉,上海市将结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且拟定阶梯气价的具体实施办法。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已在6月18日发布听证会第一次公告,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产生方式,以及消费者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等事项。

  目前,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工作已全部结束,21名听证会参加人员、3名消费者替补人员和5名旁听人员名单已确定。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和替补,以及旁听人员都通过上海市消保委按照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且接受媒体监督,经由公证处公证;专家学者参加人通过专业协会推荐产生;其他的参加人员都分别通过所在的单位推荐产生。

居民天然气拟涨价0.52元/立方米 并同步实施阶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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