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类别不同费用不同
青海新闻网讯 国庆小长假结束后,马上就要进入供暖季。连续多日,本报96369新闻热线都接到市民咨询,听说要召开城市居民冬季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今年的取暖费到底咋收取?是不是意味着取暖费要涨了?就此,记者联系到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据答复,这个采暖季以前,西宁市执行的燃气集中供暖收费标准是(宁发改价格[2010]592号)文件规定“居民燃气供暖每月每平方米4.90元,高层住宅每平方米加收0.20元的二次加压费;非居民供暖价格在居民供暖价格4.90元的基础上,允许上浮25%—30%,下调不限”。全西宁市(不含三县)执行统一收费标准。
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发改委已于2013年7月调整了各省的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发改价格[2013]1246号),该通知中明确规定,集中供热用天然气属非居民类天然气。根据安排,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择期召开调整城市居民冬季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届时,本报记者也将第一时间参会,详细报道听证会现场内容,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