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宣布,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此次具体价格调整包括: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人民币,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人民币,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并轨可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用气企业平等竞争。这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