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刚结束第二轮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我省将逐步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在国家放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前,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将率先实行联动。
如何联动?《办法》拟定的方案是:由经营销售业务的企业按旺季、淡季和平季三个浮动周期的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调整,原则上是一个浮动周期一价,具体说来,是每年12月至次年3月是旺季,6月至9月是淡季,其余月份是平季。淡季和平季销售价格下浮幅度不限;而旺季上浮销售价格时,经营企业应考虑用户承受能力、淡旺季平衡以及当地政府价格调控要求等因素,适当降低。 (符樱、沈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