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实习生 高芷瑶 记者 张瑜)一些餐饮场所使用的是瓶装液化气,配送、使用过程中一旦操作不规范,极易发生安全事故。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服务管理,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据悉,该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服务站点、配送车辆、送气工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的监督管理进行了完善。《办法》明确,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车辆,车身标色采用黄色,车身印制“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字样、企业标志、企业送气热线电话和核载气瓶重量或者数量,积极推广使用电动车进行配送,不得使用厢体封闭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运输。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规定,用户自提瓶装液化石油气一次不得超过2只15公斤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