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上浮0.31元/立方米;自2021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调整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4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0〕444号)自2020年11月15日起废止。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注:1.采暖季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2021年3月15日;
2.非采暖季价格自2021年3月1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