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
限行时间:2021年3月3日零时至2021年3月12日24时
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河南省
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
限行时间:2021年2月28日0时至2021年3月13日12时
限行路段: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京港澳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的刘江立交桥)至安阳段(豫冀省界)向安阳方向,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安阳段至郑州方向正常通行。禁行路段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请提前绕行大广等其他高速公路。
苏州城区
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
限行时间:2021年3月25日起实施
限行范围:相城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范围调整为东至G524(不含)、南至姑苏交界、西至广济北路(不含)、北至太阳路(不含)的区域。
本地货运机动车每日7时至20时、外地货运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禁止在上述区域内道路通行。
为保障区域内工业区货运的实际需求,确定澄阳路(太阳路至春申湖路)、春申湖路(G524至澄阳路)为货运物流通道,全天允许货运机动车通行。
因运送生产、生活物资,必须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机动车可申请核发通行证,根据通行证的种类,在规定时间、路段、区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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