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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8大政策:货车限行放宽、治超加严!

   日期:2021-03-23     来源:中国天然气网    作者:佚名    评论:0    
核心提示:2021年18大政策:货车限行放宽、治超加严!

2021年春节已过去,不少卡友也已踏上新的货运之路。需要提醒各位卡友的是,节后开工有18个政策发布实施,包括新版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规范、限行、治超、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件等,卡友们一定要细看。

●  2月1日:新版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规范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参数配置及核查工作,加强车辆技术管理,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新版《核查规范》即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核查规范》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2月1日起,可依据《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上记载的车辆型号,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直接查询检索申请车型。对应参数一致的,核查结论为符合,可以进入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工作流程;不一致的,结论为不符合,相关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2、《核查规范》调整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挂车这一项核查要求,并且明确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从事普通货物经营的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这几类车型不需进行核查。

●  交通运输部通知:这类车辆免收过路费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时表示: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效期暂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超限超载最高罚款3万:《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

近日,《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案草案)》启动修正,据悉修正案草案增设专章严管超限超载,一旦车辆出现多次超限超载,将从重处罚,罚款金额3000-30000元不等。

1、高速公路和公路渡口经营管理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的,可以处以每辆次二千元的罚款;

2、对扰乱超限超载检测秩序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没有按照规定装载配载监管措施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深圳:绿色物流区24小时禁行蓝牌轻卡

日前,深圳交警在全市10个行政区域内各设置了一个“绿色物流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这10个“绿色物流区”禁止蓝牌轻卡通行。

●  2月8日:湖北随州市主城区货车限行时间放宽

自2021年2月8日起,随州市主城区货车限制通行时间由7:00—21:00调整为7:00-19:00,其它时段允许通行。

取消交通大道编钟大道路口至文峰大道路口的限行范围,调整后的范围为:白云湖东大堤(含)二桥头至滨湖湾以东、交通大道(含)清河路口至香江路口以西、清河路以南(不含清河路)、迎宾大道以北(不含迎宾大道)、交通大道文峰大道路口至迎宾大道路口、白云大道编钟大道路口至擂鼓墩大道(金三角)。

迎宾大道允许通行,在白云大道、交通大道路口禁止左、右转。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将依法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  2月10日:河南新乡货车限制时间放宽

根据河南新乡市公安部门发布的最新禁行通告显示:自2021年2月10日起,我市城区货车限制通行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北环路部分路段和老107国道部分路段纳入货车限行范围。

明确规定,老107 国道(北环路至南环路段)以西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不达标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1 吨(含)以上货车 、危化品车 、拖拉机 、农用三(四)轮车、畜力车驶入。

北环路(环宇立交桥至老107国道段)以南区域(含以上道路)、北环路(西环路至环宇立交桥段)以南区域(不含以上道路),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区域(不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驶入。

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车辆,除了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外,还需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方可行驶。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2月19日:南昌北一环等地将实行货车禁行

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北一环(蛟桥立交—英雄大桥东)、西一环(蛟桥立交-前湖立交)、枫生快速路(前湖立交—祥云立交段)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自2021年2月19日起,每日7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北一环(蛟桥立交—英雄大桥东)、西一环(蛟桥立交—前湖立交)、枫生快速路(前湖立交—祥云立交段)通行。

同时,南昌交警发布绕行线路提示。据悉,过境货车可改由南昌绕城高速绕行。

西一环、北一环、枫生快速路(前湖立交—祥云立交段)货车禁行绕行示意图

货车禁行昌东方向绕行示意图

1、北面货车绕行线路

北面由枫生快速路、金山大道需途径西一环前往南面的绕行线路:枫生快速路-庐枫路-G105国道-志敏大道—梅岭收费站—绕城高速。

北面由枫生快速路、金山大道需途径北一环前往东面的绕行线路:金山大道-绕城高速—南新收费站—瑶北收费站—昌东收费站。

货车禁行昌西、昌西南方向绕行示意图

2、西面货车绕行线路

西面由昌铜高速、320国道、昌栗高速需途径西一环前往北面货车:绕城高速—湾里收费站—梅岭收费站—志敏大道。

西面由昌铜高速、320国道、昌栗高速需途径西一环、北一环前往东面货车:绕城高速—南新收费站—蒋巷收费站--瑶北收费站—昌东收费站。

3、西南面货车绕行线路

南面由枫生快速路需途径西一环前往北面货车:萍乡大街互通—萍乡大街--九龙湖收费站--绕城高速—湾里收费站—梅岭收费站—志敏大道。

南面由枫生快速路需途径西一环、北一环前往东面货车:萍乡大街互通—萍乡大街--九龙湖收费站--绕城高速—南新收费站—蒋巷收费站--瑶北收费站—昌东收费站。

货车禁行昌北方向绕行示意图

1、东面货车绕行线路

东面货车需途径北一环前往北面的绕行线路:富大有路—(瑶湖西五路—天祥北大道)/(豫章大桥—蒋巷大道)--绕城高速—南新收费站出口—杨家湖收费站出口--金山大道。

东面货车需途径北一环前往昌西南、南昌西的绕行线路:紫阳东大道/昌南大道--绕城高速--昌西南收费站—南昌西收费站。

●  2月20日:晋江中心市区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限时通行

从2月20日起,晋江中心市区对核载质量0.75吨及以上货运车辆的限行时间作出调整,从之前的全天候禁行,调整为6点至24点限行。

限行的路段是晋江中心市区主要包括双龙路以南、长兴路以北、和平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的区域。

●  3月1日:杭州轻型车使用新能源

日前,《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发布,旨在推动建成区重点领域新增或更新机动车使用新能源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其中轻型车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方案》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  至3月1日:全国夜查统一行动开始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表示将组织各地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夜查统一行动,行动时间为2月26至3月1日。

行动要求,要加强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要加强货车交通安全管控,要加强重点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等。

●  3月1日起:启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

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的通知》。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便利化、便民化,我省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启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

●  3月1日起施行:四川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四川省政府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简称《办法》),已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办法》明确了,在四川省使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达标排放,不得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一旦监测不合格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报废。

●  4月1日起执行:西安新规明确机动车报废条件

近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明确了机动车回收报废规定等。据悉,该条例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机动车的淘汰报废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用机动车经维修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达到报废条件的,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  5月1日起实施 电动营运货车出新规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等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21年第1批)。

其中,《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规定了电动营运货车选型的通用要求、分类要求和分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N1、N2、N3类纯电动营运货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车辆,该标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  5月1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试行

机动车发票低开虚开的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抵扣凭证以来,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案件时有发生,扰乱了机动车行业管理秩序。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机动车销售方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7月1日:天津柴油车国六实施

日前,天津发布实施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方案,严格车辆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转入业务以及车用燃油监管。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范围及时间

1、新增重型燃气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6b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2、新增重型柴油车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6a阶段排放控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6b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届时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汽车。

3、城市车辆(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继续严格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

●  8月31日前: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优先发放通行证

为进一步降低轻型货车的燃油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为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企业提供优先城区通行的实施方案》。

明确表示,北京市将速“油换电”进程,进一步提升城市配送企业使用新能源轻型货车比例,对积极参与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且满足发放条件的企业优先发放城区货运通行证。

●  湖北:启用超限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

为了解决超限运输证管理不便的问题,湖北省交通厅推出二维码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依托于湖北省政务服务手机端APP“鄂汇办”可实现证书查询打印、扫码验真等功能。

超限运输许可事项获批后,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可以随时在“鄂汇办”APP中下载二维码电子证书,并凭该电子证书通行相应路线,节省了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间,审批效率大大提高。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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