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应急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坚决遏制危化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着力压减一般事故,不断提高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我省将完善固化“消地协作”监管机制,全年开展两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3月底前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硝酸铵企业“一企一策”,对涉及硝酸铵、液氯企业检查全覆盖,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分类制定高危工艺安全隐患排查要点,推动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等,强化硝化、氯化、氟化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清零”行动,6月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率先“清零”,年底前其他危险工艺企业整治“清零”;加强常用危化品贮存。
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制定我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达标认定;对照应急部“两个目录”,开展企业分类整治提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深化“小化工”专项整治,凡是发生非法违法“小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督办、严肃问责;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推动重点县建立常态化聘任专家和购买技术咨询服务等机制;强化“泄漏就是事故”理念,加强密封管理;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年底前合成氨、氯碱(剧毒)、液化天然气等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率达50%。
同时,我省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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