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海事局获悉,4月8日,在烟台海事部门的全程监管下,自马来西亚启航的中国籍泛舟6轮载运着205个液化天然气罐柜,安全靠泊烟台龙口港14号泊位,标志着龙口港成为国内首个成功开展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业务的港口,烟台海事部门全力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据了解,2020年7月2日,交通运输部《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安全运输要求(试行)》文件下发,龙口港集团于2021年1月与上海老虎燃气(HK)签订了《LNG罐箱港航班轮合作协议》,决定在龙口港全面开展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业务。由于是国内首次开展这项业务,港口、代理、货主、船东等开始就该项业务的相关工作多次咨询烟台海事部门。
面对企业诉求,烟台海事局秉持为官一场、造福一方理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助力企业开展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业务,努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服务国家能源战略政策。
烟台海事局及时出台了《LNG罐柜安全监督指南》,指导基层海事处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烟台龙口海事处将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工作纳入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制定具体措施,多次指导港口从船舶、船员、码头、航运企业、罐柜等多项环节逐一落实完善《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安全运输要求(试行)》文件要求,确保首船业务安全顺利。
船舶进港前,按照海事部门建议,龙口港组织安全协调会,海事、交通、引航、港口等多家单位,从船舶申报、进港保障方案、应急预案、船岸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协调沟通,明确有关注意事项,确保船舶进港及作业安全。在船舶靠港期间,烟台海事部门合理管控船舶进出港计划,并通过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了船舶安全靠泊,为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为港航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贡献了烟台海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