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天鹅苑小区燃气安装施工工程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顾仕超主持,行政机关及相关主体代表参加听证。
2020年9月14日,荆门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市住建部门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鹅苑小区燃气安装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即开工建设,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该院遂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检察建议反映的相关问题已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察,排查安全隐患,约谈涉事企业,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针对全市燃气工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对燃气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查明行政机关履职情况,从根本上解决荆门城区天然气安装工程长期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荆门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当面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说明,在充分听取各方陈述后,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整改,并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可考虑不提起公诉,建议市住建局对后续类似工程加强监督,确保公共安全。该案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