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产能新增,以减少大气污染,其中将不再审批新增加产能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
黑龙江省在新近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提出了这个省防治大气污染的目标:到2017年,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2012年下降5%以上。黑龙江省省会城市哈尔滨整治大气污染压力最大,提出2017年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要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10%。目前,哈尔滨市建成区将不再审批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现有的项目也要逐步向外转移。这份大气污染防治细则还透露,黑龙江省将在6月底完成制定违规产能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并将严格推进落实。记者了解到,这些产业的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黑龙江省要求,对于未能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新增产能将被“封杀”。